7月30日,深交所向藍曉科技(300487.SZ)下發(fā)監(jiān)管函,就其關于第三代半導體、生物大分子純化軟膠產品信披表述不準確等做出監(jiān)管。
監(jiān)管函中指出,2021 年6 月18日,藍曉科技在互動易答復投資者關于公司是否涉及第三代半導體業(yè)務時表示,在第三代半導體方面,公司為下游客戶提供從氧化鋁母液中提取鎵的服務,相關技術已覆蓋國內絕大多數的生產線,市場占有率在70%以上。而根據藍曉科技于 7月9日披露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修訂稿)》,公司提鎵技術與半導體行業(yè)無直接關系,提鎵領域下游客戶通過公司吸附分離材料提取的鎵為4N鎵,國內外精稼企業(yè)提純至5N或更高純稼,其下游再制成氮化鎵、砷化鎵等化合物半導體,公司提鎵技術不直接應用于半導體行業(yè)。
根據藍曉科技于2021年6 月23日在互動易上刊載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藍曉科技于6月22日在接受特定對象調研時提及,在生命科學領域,公司生物大分子純化軟膠用于抗體血液制品純化等,是國內唯一可替代國外壟斷產品的品種,軟膠部分產品如微載體已用于滅活路線純化并服務于 XG 疫苗領域。而根據藍曉科技披露的《關注函回復公告(修訂稿)》,公司生物大分子純化材料包含軟膠、硬膠2大體系,有20個系列約80個品種,其中微載體(LX-MC-dex1)等5項產品在不同時期內屬于國內唯一可替代國外壟斷產品品種,前其它已有品種的大分子純化材料在替代國外壟斷方面不具備唯一性;公司微載體產品2020 年、2021 年1-3月處于送樣測試階段,未產生商業(yè)化訂單,未取得銷售,截至公告日二季度發(fā)貨和在手訂單合計約為1,169萬元,該業(yè)務短期內對公司經營業(yè)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藍曉科技在互動易回復投資者關于是否涉及第三代半導體業(yè)務時,未準確描述公司提鎵技術相關業(yè)務與半導體行業(yè)的關系,在接受投資者調研時,關于生物大分子純化軟膠產品屬于“國內唯一可替代國外壟斷產品的品種”相關表述不準確、未充分說明微載體產品的業(yè)務實際情況,于6月24日披露的關于深交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中仍未充分說明相關業(yè)務情況并提示相關風險,直至7月9日才在《關注函回復公告(修訂稿)》中予以補充披露。
藍曉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第8.1條的規(guī)定。深交所令藍曉科技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fā)生。
藍曉科技股價跑贏大盤85.4%
投研電訊資料顯示,藍曉科技主營業(yè)務是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吸附分離材料以及圍繞吸附分離材料核心形成的應用工藝技術、配套系統(tǒng)裝置、技術服務,是能夠提供“材料+設備”的吸附分離技術的綜合服務供應商。其主要產品吸附分離材料、系統(tǒng)裝置營收占比分別為64.06%、32.15%。截至2021年7月30日,藍曉科技總市值196.1億元,在化學制品行業(yè)237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40位。
藍曉科技于2015年7月2日在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2016年至2020年實現凈利潤分別為6169.56萬、9318.57萬、1.43億、2.51億、2.02億,2020年以前凈利潤處于不斷增長狀態(tài)。
上市以來其股價總體也呈現波動上漲狀態(tài)。
由于藍曉科技和鹽湖提鋰、第三代半導體等市場熱點相關,2021年以來其股價表現較為強勢。從去年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價到7月30日收盤價,藍曉科技累計漲幅達101.38%,同期創(chuàng)業(yè)板指數漲幅為15.98%,藍曉科技跑贏大盤85.4%。
藍曉科技信披考評連續(xù)2年皆為B
據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院統(tǒng)計,自2015年在深交所上市至今,藍曉科技在深交所6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評中,2次為A,4次為B。藍曉科技自2019年信披考評由A降B后,已經連續(xù)2年為B。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2020年修訂),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結果不得評為A,包括(一)年度財務報告或半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上市當年營業(yè)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創(chuàng)業(yè)板公司,不受本款“上市當年即虧損”的限制);(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公司實現的盈利低于盈利預測數(如有)的80%;(四)公司因違規(guī)行為被本所出具監(jiān)管函或約見談話;(五)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規(guī),公司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六)董事會秘書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以及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等情形)累計時間超過三個月;(七)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到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本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處分,或被本所出具監(jiān)管函累計二次以上;(八)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規(guī),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九)未按照規(guī)定及時披露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考核期間不滿12個月的上市公司原則上不得為A。